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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基本原则十二
发布时间:2022-01-18浏览:459


当进行生物学评价时,应按照GB/T16886.1-2011中给出的程序开展生物学评价。

这一程序是标准编制者在生物学评价基本原则指导下设计的。因此,按该标准给出程序开展生物学评价能有效保护动物、降低评价成本和提高评价效率。

风险控制  当风险评价的结果认为风险不可接受需要降低风险时,应执行风险控制程序。风险控制包括以下步骤。

第五步,确定控制方案并进行分析

通过“风险控制方案分析”,确定风险控制措施,以降低损害的严重性和(或)减少发生概率。对于前例中的外科手套而言,可行的控制方案如改进生产工艺,以进一步去除或降低手套中的蛋白质含量。

第六步,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

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需要验证风险控制措施已在最终设计中实施,还需要验证实施的措施确保降低了风险。

第七步,剩余风险评价

剩余风险评价是指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后余下的风险。如果评价认为剩余风险仍不可接受,应进一步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对于认为是可以接受的剩余风险,制造商应决定哪些剩余风险需要在器械的随附文件中予以公示。

对于前例中的外科手套而言,通过实施了风险控制措施降低蛋白质含量后,需要按以上步骤进行分析和评价。直到过敏风险可接受为止。

第八步,风险/受益分析

此步骤要求判定剩余风险是否可以接受,只有受益超过剩余风险,才被认定为是可接受的。

注意:风险并不是控制的越低越好,而是应将其控制到一个合理的水平。因为控制风险需要增加产品的成本。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不恰当地过度控制风险,有时会导致患者用不起器械。

第九步,对风险控制措施产生的风险评审

评审报告所采用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引入了新的危害或危害处境,所引入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影响了对以前判定的危害处境所估计的风险。

第十步,风险控制的完整性

对所有已识别的危害处境产生的一个或多个风险已得到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