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氧乙烷灭菌的适用范围
环氧乙烷在国内外广泛用于医疗器械、高分子聚合物制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血输液袋、各种导管、人工心肺机、各种内镜、外科手术器械、眼、牙、泌尿科器械、麻醉用具、缝线以及皮毛、皮件等的消毒灭菌。环氧乙烷用途虽然广泛,但因无机盐或有机物的结晶(如葡萄糖、碳酸钙、食盐或甘氨酸结晶)、某些食品、药品,特别是含维生素、氨基酸的营养药品等容易被其破坏;此外动物饲料等都不宜用环氧乙烷灭菌。环氧乙烷灭菌后,往往会有残留量,残留的环氧乙烷与其他产物结合,可生成乙烯氯乙醇与乙二醇,两者均有毒性。因此,对于药品和医疗器械应用环氧乙烷者,一些国家对其残留量有严格地限制规定,以保证使用的安全。
日本规定允许浓度为50/106,丹麦规定10/106,美国规定5/106,后来发现经用30/106 给大鼠摄入结果发生肿瘤。从1984年起规定为1/106。198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六届国际消毒会议,代表们建议作业环境中环氧乙烷允许浓度应低于1/106,以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